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鹰手营子矿区是隶属河北省承德市的一个市辖区,位于承德市西南部,地理坐标为东经117°34′35″至117°53′02″,北纬40°28′28″至40°37′24″之间。鹰手营子矿区分布在兴隆县境内,分为两个区域,一个区域以鹰手营子为中心,包括汪家庄镇和马圈等乡,另一个区域是寿王坟镇,两区域相距2.5公里。鹰手营子矿区总面积为148平方公里。总人口6.6万人(2013年),辖4个镇,15个行政村。2013年,鹰手营子矿区地区生产总值277276万元。清初,该地区为清东陵(遵化马兰峪)的风水禁地。乾隆年间,有四户李姓“鹰手”(即放鹰的人)在此猎取山鸡、野兔等作祭品,于每年旧历十一月二十八日送往清东陵,故得名“鹰手营子”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属顺天府遵化州,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属顺天府东路厅遵化州,乾隆八年(1743年)属遵化直隶州。清末,该地区开禁,逐渐立庄垦殖。